“在德中国经理人培训” 系列讲座 | 中国企业面临的挑战:关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欧盟零毁林法案》以及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2024年4月18日,科隆
最近几个月,欧盟推动并且实施了许多重要的立法举措,对在欧洲市场运营的公司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些法律包含哪些内容、哪些公司会受到影响,以及如何从公司的角度出发,在实践中落实这些新法律的要求?本次的培训讲座主题聚焦中国企业面临的挑战:关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欧盟零毁林法案》以及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
2024年4月18日,在由科隆工商会和德中经济联合会联合主办的“在德中国经理人培训”系列讲座中,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德国泰乐信律师事务所(Taylor Wessing)的德国持证律师及合伙人黄群先生,从专业的角度出发,为参会者讲解新通过的三个法案的理解与运用。
当天的培训活动由德中经济联合会中国事务经理苏国凤女士主持。首先,科隆工商会咨询与服务部负责人Frank Hemig先生做了友好的致辞,该致辞由德中经济联合会的新任中国事务经理闫慧雅女士进行现场翻译,培训讲座正式开始。
首先,黄律师为大家简要介绍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历史渊源,由联合国的《巴黎协定》到欧盟的气候承诺和绿色新政,比如将税收政策与碳排放规定保持一致,以环保来提升经济,直到欧盟气候承诺立法,足以可见,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全球性的解决方案。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文解读,黄律师针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适用范围和义务生效时间、货物进口前的申报义务、对违反义务的处罚以及中国企业的应对措施做了详细介绍。
接下来,黄律师围绕《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展开解读,具体包括该法案的具体内容和义务主体,适用的商品或产品以及禁止性规定,尽职调查义务,收集、保存信息和文件的义务,风险评估或者风险最小化的义务,简化的尽职调查义务,以及经营者和经销商的义务,与之相应的还有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监管和措施。
在短暂的茶歇时间后,黄律师为大家讲解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LkSG)。相较于前两个法案,《供应链尽职调查法》出台的时间比较早,也能够提供相应的实际案例。黄律师从该法案的适用范围、法定义务和保护对象,相应的风险管理分析和预防措施,以及中国企业的应对措施这些方面为大家做了详细的介绍。
在最后的讨论和问答环节,黄律师回答了中资企业在实践中密切关心的问题及疑惑。在与会者的踊跃参与中,本次活动圆满结束。我们感谢黄先生内容丰富的演讲,感谢科隆工商会的支持,感谢所有与会者的积极参与。我们正在积极筹备该系列讲座的第二期主题,期待能与您再次相约!
苏国凤